文章标题:超越五四、超越中西文化的对立
文章作者:霍韬晦
发表日期:1990年5月1日
发表媒体:《法灯》第95期、《法住于世•时代篇》
五四运动七十一周年了。五四运动的积极意义是争取民主、迎进科学、开启民智、发掘人性的新图象、寻求中国参与世界的新文化的基础;五四的消极意义是反封建、反帝国主义、批判传统、扬弃中国文化。有立有破,两面同时进军。不幸的是,经过七十年,民主与科学仍然停留在口号阶段,民智仍然蒙昧,知识分子仍然依附在政权上生存;而反的一面,责仍有人嫌不够彻底,要把传统文化视为「历史积淀」予以对付、清除。七十年了,中国人基本上仍在原来的思维模式上转,何能进步?
可悲的重复
年年纪念五四,年年重弹旧调,用李泽厚的话来说,是「可悲的重复」[1]。最近,国内学者终于提出「超越五四」的新口号,我认为在观念上是有了突破,十分可喜,但可惜在内容上提得不够集体,甚至有的学者认为:「超越就是把传统不仅当作主体文化背景,而且把它对象化为客体,清楚地认识它、转化它、扬弃它。」[2]这就不是超越五四了;这不过是更激烈地继承了五四对传统的批判而已。自其本质上说,亦正是一种「可悲的重复」。
没有志气,中国人永远翻不了身
真要超越五四,必须超越五四的思维格局。五四中人把中国传统与西方文化对立起来,误以为西方的民主、科学是人类文明的最高典范,有普遍性、有必然性,于是以之作为标准来改造自己,以求中国文化自行「涅槃」。为了替西方文化的进入清除障碍,五四中人对西方文化并未认真研究、恳切学习,反而只是集中力量来拆毁自己的城墙,从事内部斗争。五四中人面对西方强敌,已经丧失斗志;他们不敢思维西方的弱点,亦无涵盖敌人的气度,反而只是仰慕敌人的强大,希望自己变成敌人的样子,这在心理已经屈膝了。没有志气,中国人永远翻不了身。五四中人对传统文化虽然凶巴巴,但不能对外,对外的时候,只是可怜的自卑者。
没有志气,这是亡国的征兆。就是要我们自己能站得住;虽外无凭藉,仍然无惧。这不是依赖血气之勇,而是依赖三千年来使我们得以站立的文化,文化是在生活的智慧,中国民族的文化就是使中国民族能够经历险阻而不解体的重要原因。一民族的文化是一民族生存的最后基地,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基地拔除呢?我们现在很难了解五四中人为什么那么愚昧和狂乱。
也许五四中人所看到的中国文化全是负面,透过西方的自由、民主、科学的眼镜,中国文化几乎一无是处,所谓「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」、「无一不与社会现实生活背道而驰」,这当然是要全部予以粉碎的了;他们只有嫌其粉碎得不彻底,更不会明白这个文化对自己所曾作出的伟大贡献,同时是使自己能生存下去的力量之源。
超越五四的思维方式
五四中人对文化的了解是一方位的(one dimension),并不知道文化的多维性格,更不能体会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价值源头;从价值源头上讲,世界上的每一支文化都有正面意义,都要成就一些价值理想,例如希腊人对知识的探求、希伯来人对上帝的依赖、罗马人对律法的制订,乃至共产主义者争取平等、民主斗士重视人权,都是依于人的内在要求而出,于是开出无数价值世界。这些价值既然内根于人,即是有其不可灭绝的需要;它们构成冲突,只是在不容的时空、不同的历史行程中落实的结果,并非不可并存。一定要消灭一个理想来成全另一个理想,太偏激了,也太悲剧性了。为什么不条理这些理想与不同的价值观念,为它们划分分际与建造阶梯呢?「君子和而不同」,这是传统文化对独立人格的尊重;现代民主社会,则以法律保障人权,我看不出两者需要动刀枪。过去我们文化中没有充分发展出来的东西,如民主和科学,现在可以有,却不必先剪断自己的根。这只要看当今东亚地区的日本、韩国、泰国、马来西亚、印度,在接受西方文化的过程中,都没有这种要求自己文化先死亡的例子,可见五四中人的思维方式是错了。
依佛教说,人必须为自己的无知偿付代价。五四的对立格局,使我们纠缠在中西文化论争史中七十年,愈刺伤中国文化愈引致痛苦的挣扎,时间亦愈浪费,精力亦愈消耗。现在是超越五四的对立格局的时候了。
五四中人的根本错误是把中西文化看成两个对立的实体,同时以西方文化为典范,于是采取简单的「非此即彼」的斗争方式来解决,历史文化是流动的,它不只有弹性,而且有发展性、涵摄性,其间的消长全视乎它的生命力而定。这个生命力就是自信。即使我战败,我仍有权过我自己的生活;即使我接受西方文化的民主和科学,这仍不表示中国的德治解释为人治与独裁政治,那不只是侮辱祖宗,而且只有说明自己的卑下。我并非要国人妄自尊大,而是一个民族在忧患中不可失去自信。五四中人有忧患感,这本是复国兴邦的动力,可惜在具体思维方面错了,在实际工作方面也错了。七十年来,我们不只在政治上内斗,在军事上内斗,在文化上也内斗。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凝聚力呢?当然是花果飘零了。
我希望海内外的中国人都来深思,尤其在纪念五四的时候。
注:
[1] 李泽厚:〈五四的是是非非〉,《论传统与反传统》页一三二。
[2] 包遵信:〈从启蒙到新启蒙〉,《从五四到新五四》页一七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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